从小我就寻规守矩惯了,我习惯了准时放学,习惯了九点以前做完作业,习惯了听老师和父母的话在本该叛逆的年龄段,不穿另类的衣服,不叫闹人的摇滚,在收到女生情书的时候偷偷地毁掉,即使那是一份很值得珍惜的感情。一直到那些应该**的年代都离我渐渐远去以后,孤独地在黄叶飘飘的大学校园的中央大道上走完最后一步,我才发现原来我的生活是那么的了无生趣,就像这树叶从生长出来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它必然会化作春泥。 我觉得现在的我是本性暴露的时刻,因为从拥有生理反应的第一刻开始我就徘徊在两性之间,我犹豫,我迟疑。我既想成为征服者,同时又想被人征服。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啊!直到现在我仍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可当他走进我的视线,我第一次发现了自己心怡的人竟然是一个男人;我第一次收到他发来的短信说他是我男朋友,腮颊通红,即便我知道那只是一个玩笑;第一次花五百块钱送他每个学生都觉得奢侈的生日礼物,即使他在我生日的时候从来没有送过礼物甚至于一个问候,但那一句谢谢已经让我得到了满足;第一次鼓着勇气,展转难眠了几夜大胆地告诉他我喜欢他;第一次被他冷酷的拒绝,他的理由只是他不是同性恋;第一次抱着枕头轻声落泪,我觉得这时我更像女生;第一次偶然想他的时候通过手机问他,如果我死了,你会记住我吗?却怎么也等不来他的回答,我想即便他回答不会,我仍然感谢他在这清冷的夜给我带来的一丝温存。 从走出学校的那一天起我就觉得我该改变自己。不再穿方格子的衬衫,不再穿黑色的皮鞋,不再厌恶各种首饰,不再只用简单的化妆品;我学会了穿色彩款式醒目的衣服,学会了认识名牌,学会了用不同的鞋子搭配不同的衣服,学会了带上精巧细致的项链,学会了把银戒指套在小手指上,学会了把头发染成淡栗色,学会了出门的时候用CD的香水。我有权力让我自己变得与众不同去享受都市的繁华。我很能适应写字楼的生活,习惯了在与众不同的同时和女人们逢场作戏,但我知道我仍有习惯在大街上注意从身边走过的每一个令我心动的男子,目的只是想找一个可以填充阴影的替身。他们或许阳光,或许斯文,或许野性。我会把那一张张脸庞记下来,在每一个梦中幻想着被他们拥抱和他们做爱。可我依旧守身如玉,也许有一天他会回来,也许有一天我可以找到一个和他一样让我深深爱着的和深深爱着我的男人…… 这都是他的错。是他让我变得不是自己,但也是他让我变得刹那间引人注目或者说是叛逆的美丽,也是他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迷失了方向。我不知道我寻找到最爱的时候,我还会不会憎恨他,我只知道他的拒绝、他的冷漠成了我记忆中的痛,而偏偏这种痛会在每一个想他的寒夜发作,像刀子一样**心脏。而我渺小地瑟缩在角度里,用嘴里的那一点点温热抚慰冰冷的身躯。
他还是习惯每年打一个电话,然后到我家里来,只是和我吃一顿饭,听他说三个小时的情爱男女故事。这次是这样,下次还会是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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