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0岁后,家里人彻底着急了,到处托关系给我介绍男朋友,我业余时间基本都是相亲,但是越相越没有感觉,最后都麻木了。我心里想,找个差不多的人就结婚吧,省得被周围人当做另类。”后来经人介绍,孙女士认识了一个硕士,也在事业单位工作,和孙女士同岁,小伙子人看着不错,也很稳重,双方家庭及个人条件都相当,孙女士就和这个小伙子谈了恋爱。
“恋爱期间,他比较规矩,从来没有不文明举动,我还以为他是个正人君子,可以托付终身,所以我们认识半年后就登记结婚了。”孙女士结婚时已经32岁了,她很珍惜这段感情和婚姻,婚后一心想做个好妻子,但令孙女士没想到的是,新婚的丈夫对她很冷淡。“我虽然不是大美女,但是论长相和身材,绝对不能说是丑女一个,但是丈夫好像对我没兴趣,夫妻生活很少,而且每次都是在我的要求下,丈夫才勉强答应的,我心里很委屈。”
按理说,新婚小夫妻应该如胶似漆才对,丈夫反常的举动让孙女士心生疑惑。“有一次我跟踪丈夫,发现他下班后来到一家宾馆,和他同进同出的竟然是一个男人!两个人举止很亲密,俨然就是一对相恋了很久的亲密爱人!”孙女士如五雷轰顶,难道丈夫是同性恋?孙女士质问丈夫,“丈夫说他读研究生的时候压力大,渐渐地就和同宿舍一个男生‘好上了’,关系很亲密,毕业后才不得不和那个同学断了关系。”
孙女士哭了很久、想离婚,她接受不了和这样的男人生活一辈子。但是丈夫却说,他也是有正式单位的人,男人都要面子,虽然他喜欢男人,但是他也不排斥女人,还是很想和孙女士维持婚姻,只要孙女士不离婚,孙女士爱干什么他都不问。
丈夫的这番言论孙女士不能接受,“我也是要面子的人,我这么晚才结婚,也不想让人知道我找了个同性恋,让人家笑话,所有的苦都是我自己承受了,我现在精神压抑,整天郁闷伤心。”孙女士表示,她经过慎重思考后决定和丈夫离婚,但是丈夫又不愿意离,她也不好意思给人说他丈夫的“私事”,那么目前她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呢?
就此事,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田兵律师称,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应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前提。孙女士的丈夫是同性恋,对孙女士感情冷淡,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其丈夫不愿意只是碍于面子,而婚姻本身已成了空壳,应该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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